家門再堅實,原來亦未必擋得住從外面汹湧進來的硝煙。同一屋簷下的攣生兒,哥哥是虔誠的基督徒,弟弟是走得很前的同志,兩個彷彿從本質上就對立的身份,把社會上一個充滿敵意的議題,硬塞入小小的三人家庭內發酵。而「手掌是肉手背是肉」的媽媽,只有在一旁心痛的份兒。
這是大曹、小曹和曹媽媽的故事。
節錄自《我們的同志孩子》
大學一年級時,小曹第二次失戀,躲在家中痛哭。這次大曹沒有好言安慰,也沒像上一回那樣,給弟弟支持的擁抱。他鐵了心地走入房間,掏出《羅馬書》翻開第一章,一字一句的向弟弟誦讀──
「……因此,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,他們的女人,把順性的用處,變為逆性的用處。男人也是如此,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,慾火攻心、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……」
……
今日,他們仨坐在一起──曹媽媽一頭曲髮,爽朗愛笑;大曹只比弟弟早五分鐘出生,卻顯得相對穩重;小曹個子小小,思考和說話都像機關槍般連珠爆發──談到當年這幕劍拔弩張,神情輕鬆。兩兄弟有時語帶調侃互相頂撞,有時又惹笑地轉個彎兒自吹自擂或者自嘲解圍,更多的是卡卡卡卡笑作一團。
小曹說︰「你無端端拿聖經來讀,我很激氣,於是撇了。」
大曹說︰「我還在後面叫︰走了你就不要回來﹗然後關門。那是憤慨,覺得自己手執真理。」
曹媽媽說︰「那天我不在,後來阿哥打電話告訴我細佬走了。我很無奈,什麼都做不到。他們一個好堅持,一個不服氣。老覺得兩個人隨時都可以打起來。」
走佬兩兄弟
哥兒倆不是從一開始就「狗咬狗骨」的。相反,這對在五分鐘內前後腳從媽媽肚皮下鑽出來的兄弟,自小便形影不離,非常親密。明明有上下兩格床鋪,他們卻擺着上舖不用。兩個人從幾歲孩兒開始,便一起窩在下舖,待大家都長成牛高馬大的中學生,一張單人床終究擺不下,才倖倖然回到各自的床上。
「他們的話說不完,我也不知道他們談些什麼。」媽媽沒好氣的說。
小兄弟的話很多,稀奇古怪的念頭也多。而當他們合力實踐那些念頭時,媽媽的痛苦便來了。孩子升上小學三年級,曹媽媽以為他們長得夠大,自己可以上班賺點錢。她屈指一算,夫婦倆一個早班一個夜班,一頭一尾錯開了,哥兒倆獨留在家的真空時段不算長,應該很容易就能熬過。結局是,每晚她拖着怠倦身子回家,卻每每像推開魔法大門那樣,發現門後又有「新意思」。
有一回,曹媽媽回家時被街坊抓着說︰你兩個兒子玩水玩得好高興啊。原來他們從浴室開始,把好端端的一個家變成游泳池,電線短路了,連走廊都是水汪汪的一大片。曹媽媽好氣,要舀水又要打罵。翌日早上上學,升降機還駁着水喉抽水。「好經典﹗」這麼多年後說起,小曹的眼角眉梢仍然閃現着興奮,儼然一個超齡頑童。
又一回,兩個孩子把媽媽的摩打衣車大線碌的線,全拉出來掛滿屋,結成一張張彩色繽紛、縱橫交錯的蜘蛛網。「整間屋變了顏色,是用線創造出的另類空間,好美﹗」兄弟倆愈說愈得意,但媽媽可慘了。她甫開門但見一屋「奇妙空間」,氣得跌坐地上揼胸喊叫︰「怎麼又是這樣?﹗」兩個孩子看到媽媽的歇斯底里,一時之間反應不來,「那時想,我們又做錯了嗎?然後便跟着阿媽,剪剪剪、執執執,清理現場。」
至於離家出走的緣起,更妙。據大曹憶述,若不是為了一罐好立克,便是一樽煉奶。而劇本萬變不離其宗︰趁大人不在,他倆把一罐全新的好立克粉,你一匙我一匙,高高興興地解決掉,然後突然想起,哎吔,這樣是要挨罵的,於是當機立斷速逃去﹗「小時候跟爸爸關係不好,他一開口便罵,要不便打,怕了。另一個原因,可能是我倆都嚮往自由。」「嚮往自由」這四隻字,由大曹和小曹一臉無辜似的說出來,很惹笑。
哥兒倆很快便變成「小積犯」,頻頻出走,而且愈來愈有計劃,每次都會事前討論目的地的可行性,收拾行裝時,還把家中乾糧和衣服都帶走,只差沒找到錢而已。沒錢怎麼上巴士?他們有辦法︰在地上撿煙頭,運氣好的話還能撿到一元幾角,亂七八糟的塞入巴士銀箱,蒙混過關。
外面天大地大,一對才八九歲的孿生兒風雨同路,感到既危險又興奮,「那一刻覺得自己很有冒險精神,又天真的以為這個世界真的沒有壞人,人人都會好友善地招呼我們,最後安全地送我們回家。」小曹說。
最後一次,他們出走沙田,坐在大會堂前的楷梯上百無聊賴。一對情侶走來問︰「你們離家出走嗎?」這大概不難猜。兩個長得一模一樣的小男孩本來就矚目,還在夜裡浪蕩街頭,而且──穿得這樣古怪﹗原來,他們雙手要拿的東西太多了,於是把自己當作人肉衣架,把啥都穿上。如是者,披搭在兩個小不點身上的,合計有春夏秋冬四季服飾。走在街上,宛如為自己掛上「離家出走」的牌子。
提問的姐姐正在吃齋雞粒,她請小兄弟吃,他倆好樂。姐姐又說,她的朋友住附近,今晚可以讓他們在家裡過夜。
大曹說︰「她說,那間屋的天台有坦克車﹗」
小曹說︰「她還帶我們到便利店買東西吃。我們沒給她客氣,起勁的掃了兩大袋零食。」
孿生兒滿載而歸,跟姐姐到朋友家──「朋友」原來「住」警署。
那晚媽媽到警署接他們回家,路上什麼都沒問︰「反正無論怎樣問,他們都不答。投降了。」曹媽媽說。
對於這對酷愛自由、對世界充滿好奇,而且極具冒險精神的兒子,曹媽媽毫無辦法,「有時會忍不住怨他們爸爸,為什麼放工後不早些回家?但又不能在孩子面前吵,忍得好辛苦。日間我上班,只能用電話遙控,問他們做功課沒有?吃飯沒有?但沒用。那時我沒想過孩子要我作伴。我只是好氣,覺得他們真頑皮。甚至想,乾脆送他們去寄宿好了。」
她偷偷在公司致電社工熱線,機關槍似的訴說自己有多不開心,社工勸她不要輕易放棄。掛線後,她走進廁所,把臉上亂七八糟的淚水全部抹掉,出來裝作沒事兒似的繼續開工,覺得自己好淒涼。
孩子調皮,加上工作不順,曹媽媽最後還是辭工了。「真的是由零開始,重新學做媽媽,建立親子關係。」曹媽媽說。而轉機的最大功臣,竟然是電視的午間婦女節目,「《下午茶》會講怎樣教仔、他們有什麼反應、我們該怎樣做等。我跟着做,又在青年協會的親子組上堂,知道要多溝通。」
媽媽回歸家庭,兄弟倆的即時反應是︰沒自由了。以前放學後有四小時瘋玩,現在一回家便要做功課,好難受。但他們發現了另一種快樂。那時媽媽會拿零件回家貼手錶錶面,賺點外快。大曹小曹最記得,一家三口去交貨時,會在路上吃三絲炒面,還有冬夜至愛的蠔餅。他們也開始像地球上的其他孩子那樣,纏着媽媽瞎說話了。這成為曹家的日常風景︰媽媽在廚房裡忙,哥兒倆就挨在門邊,主動匯報學校的種種,這個同學壞、那個同學好。嘰哩呱啦說不完。
然後,大曹小曹升上中學。然後,爸爸有外遇。然後,家裡剩下他們仨。
小曹愛男生
小曹從來都比較親近女同學,他的解釋是,「我比較早熟,覺得男孩子智商低。」
而他確實是非一般小孩。小學時,當其他小男生忙着玩打交玩聖鬥士星矢,誤以為每個人裡頭都有一個小宇宙的時候,小曹跟女同學跳繩和辦雜誌。
對,辦雜誌。而且是要賣錢的雜誌。
那本雜誌叫《哈哈一族》,小曹是編委會中唯一一個男孩。他們會相約在某人家中開會,分工手繪,畫完拿去文具鋪影印,然後釘裝成書。銷售對象主要是同學,也有老師。他們還曉得「價格歧視」,向老師收貴些,有時十元,有時五塊。
小曹儘管跟女生玩,在同學間惹來不少閒言閒語,說他「乸型」。「我有點不開心,但不會很不開心。」因為女同學沒笑他,哥哥也沒笑他。小息時,大曹在操場一角玩打交好忙,小曹則在另一角跳繩好忙。雖然項目不同,但是孿生兒心裡都有對方,知道對方的所在。
小曹讀小學時,曾經有女孩子喜歡,也曾柴娃娃的玩結婚遊戲。但他總是不自覺地對男老師特別留意。我問,你什麼時候開始懷疑自己的性傾向?小曹答得爽快︰「我從沒懷疑,那(喜歡男孩子)是很自然的。」
大曹也沒懷疑過自己的性傾向。他說自己讀幼稚園時,便懂得「追女仔」了。像所有青澀小男生一樣,大曹在初中時對性產生好奇。他會跟同學一行四、五人,眾志成城籌夠錢,再踏單車出發,選定一間報攤進攻──買鹹書去。小曹旁觀了這一幕︰他們琢磨很久,終於推出一個長得最老成的同學去買雜誌,那同學成功得手的一刻掩不住興奮,遙遙向守候的夥伴咧嘴,高舉勝利手勢,很惹笑。
那些得來不易的「戰利品」,小曹翻幾頁便放下了,因為「全是女人,沒興趣」。
曹媽媽是在小曹中三那年,知道兒子的性傾向的。她看到小曹跟其他男孩子舉止親密,心生疑竇。
曹媽媽說︰「我忍了很多晚,決定直接問他。」
小曹說︰「我高估了她的接受程度。」
曹媽媽說︰「他答得瀟灑,我立即哭了出來,好失望。」
小曹說︰「她哭我又哭,我們手拉手一起哭。她還邊哭邊問,你長得這樣靚仔怎麼會這樣?」說罷,他笑了︰「長得靚仔倒是實情。」
小曹一直認為媽媽很開放開明,而這觀感事出有因。小時候,大曹小曹看到衞生巾廣告問媽媽,她從不迴避,娓娓道來這件女性恩物的用途。小曹還記得,從前看八卦雜誌的「心理測驗」時,曹媽媽曾興起問︰「你贊成婚前性行為嗎?」小曹一貫地答得爽快︰「贊成啊﹗」媽媽驚訝得在臉上浮起粗體感嘆號,但沒附上連場責難。
曹媽媽說︰「那時他們問很多問題,我常常要組織怎樣答,才讓他們滿意收貨。答不上來的,我說要想想怎樣答才能令你們明白,下星期再問我好了。到了下星期,他們真的會記得問。」媽媽的態度正面,原來也跟電視節目有關。那時有一個香港電台推廣性教育的節目叫《性本善》,她常常追看。
「也許就是少看了一集關於同性戀的﹗」小曹說完,大家絕倒。但這未必是笑話。
其實,那時曹媽媽身邊也有同性戀的同事,她從不抗拒。某次在電台節目聽到一位女同志的分享,曹媽媽還在心裡讚嘆她勇敢。但是,當事情發生在自己兒子的身上時,「死基佬」、「乸型」這些負面標籤即時跑出來︰「人家知道會怎看?他的前景會怎樣?日後會被看低一線啊﹗」
她好心痛,反覆問自己是否做錯了什麼?是因為失敗的婚姻嗎?那種煎熬的狀態是︰每日在上班途中思潮起伏,回到公司暫且擱下不想,但是一下班,那些負面想法已經在公司門口排隊伺候了。小曹向學校的班主任說了媽媽的困擾,對方安排曹媽媽見社工。最後,小曹承諾嘗試改變。
曾經認真的想過為媽媽改變嗎?「沒有,那只是社工的提議。我確定自己沒法變。」小曹答得坦率。
此後有一段日子,一家三口變得好冷清。「從前很多話,問他什麼他都坦白答,感覺是坦蕩蕩的沒隱瞞。但是出櫃後,每次見面,那件事便湧上心頭。」
沒多久,大曹向媽媽報告︰小曹又開始跟男孩子「煲電話粥」了。
這時曹媽媽只能認命。「我知道再變不到什麼,況且,要他改變等於苦了他。我開始問自己︰可不可以接受?
「我又跟大曹說,無論細佬在學校裡怎樣被人欺負,你都要幫他。」
神愛同志嗎?
大曹說︰「小曹讀書聰明,很多同學只會問他功課,不會欺負他。」
與其說小曹因為性傾向招惹同學歧視,不如說,好辯的性格令他惹毛了某些老師。中一時,他曾經因為英文成績不夠好,被老師褫奪班長職務。他不忿地要求復職,還發動生平第一次簽名運動。校內的宗教氣氛保守,小曹的應對之道,是博覽批判基督教的書籍。
「我從未被基督教感動過。中一時已經有刻板印象,認為基督教反同志,一定會與我處於敵對關係。偏偏身邊很多老師的表現,都印證了這個想法。」
這小子銳氣難當,會一身戰鬥格地挑戰宗教科老師對性的看法。他邏輯性強,提問尖銳,而且特別喜歡用聖經金句來反駁老師,以其人之道還自其人之身。要不是因為他的學術表現出色,常常拿取這些那些獎項,也得到同學支持,他的日子會加倍不好過。
但小曹沒想過,令他最難過的宗教力量,就在他家裡出現。
大曹對小曹的性傾向,一直是清楚的。第一次失戀時,大曹還是第一個安慰小曹的人。
小曹的初戀在中六出現,只維持了七個月。某次小曹跟那個男孩子單獨在家時,對方毫無預警地宣佈想跟他變回朋友。起初小曹還蠻冷靜,但是目送男孩的身影閃進升降機之際,他忽然想到這或許是最後一次見他了,哭得天崩地裂。
這時大曹剛巧回家,一個箭步跑上去摟住弟弟,說︰「不要緊,這些人走了沒關係,還有我和阿媽。」
小曹說︰「你回來時連門都未及關上便立即摟住我了。」
大曹說︰「那時我很心痛。」
小曹說︰「但是第二次(失戀)便不是那回事了……」
說得準確些,還未及第二次失戀,大曹對小曹已經換了一副模樣。
套小曹的話,大曹變成「討厭的基督徒」,開始想控制小曹的生活。小曹來不及接的電話,大曹都一一截下,硬說小曹不在家。熱戀中的小曹只好拿硬幣到樓下電話亭內,一元接一元的投下去。
其實早在中三時,大曹已經參加教會,但是跟傳道人討論性傾向,卻是幾年後的事︰「他(傳道人)翻開聖經,向我說明神創造一男一女的道理。我認為黑白已明,勝負已分,開始(對同性戀)產生厭惡,老覺得他(小曹)在犯罪,常向他讀聖經。」
但小曹也不是省油的燈。於是,聖經經文落到這對孿生兒手中,磨得像利刄,在房間裡兩張背靠背的書桌之間凌厲往返。好端端的一個家,映照得刀光劍影。
曹媽媽夾在中間,成為哥兒倆互相數落的申訴對象。
曹媽媽說︰「他們一個好堅持自己那套,另一個毫不服氣。聖經我不懂,只知道他們隨時會大打出手,好擔心。」然後便是小曹失戀後的出走,「我罵大曹,怎麼可以這樣對待細佬?我們是一家人。」曹媽媽在電話裡,把小曹勸回家。
那以後,小曹升上大學,他打後的一段大學生涯,作為孿生哥哥的大曹差不多都缺席了。兩個人曾經風雨同路闖蕩街頭,這下走到各自的路途上。
跟宗教和解、跟自己和解
數年後,由大曹執筆的文章刊登在本港一份報刊上,題為「一對孖仔 兩種立場」──
我和弟弟雙方都明白大家的立場,而且為着這個題目展開了無數次的對話,間中也有激烈的爭辯。在過程中我反省到自己對《聖經》的貧乏,對家人的不體諒。有弟兄姊妹問我:「你為甚麼還能與弟弟相處呢?」我只回答:「他是我的家人,我的親弟弟,我們一起生活已經二十五年了。」似是答非所問,但我認為這就是我的答案……
文章的結論是︰「一對孖仔,兩種立場,是可以共存的。社會需要多元,家庭也需要。」
這個轉變是怎來的?大曹說,小曹上大學後住宿舍,較少在家,他興起拿小曹案頭上,反思宗教的書籍去讀,「最初是想挑戰他,找書中錯處,後來反而被說服了。」畢竟他倆本來就是孿生兒,基因裡大概都存在對權威「包拗頸」的反叛思想。大曹開始檢視「同性戀是罪」這個觀念,而且愈想得多,愈感到問題比想像中複雜。驀然回首,他驚覺自己的想法已經跟主流教會不一樣了。
「聖經經文真的該這樣理解嗎?人們讀聖經看到同性戀的描述,便視為上帝的話語,忘掉當年並沒有同性戀這幾個字,忘掉當中還有翻譯,而且可能不止一重,而是德文英文中文古文現代漢語的重重翻譯。聖經不是獨立的一本書,而是由碎片拼貼而成的。
「我甚至會選擇放下──因為基督教可能根本回應不到性傾向這個議題,它不知道。那些經卷受困於歷史限制,那時一夫多妻制甚至是被祝福的,只有窮人才實施一夫一妻。有人說這是文化背景和時空不同使然,但為何我們就可以把同性戀剔出來說是罪,是普世的而且不受時空限制?」
大曹獲香港中文大學的崇基書院神學院取錄,那是基督教中的「自由派」。這期間,他曾經有機會在主流教會工作,但他婉拒了,因為對方要求他不要就性傾向發表言論,怕弟兄姊妹接受不來。畢業後,他跟志同道合的友人合組「眾樂教會」,朝他們心目中的基督教進發。
「現在我會說,同性戀、雙性戀、跨性別全都不是罪,他們只是忠於自己的身體、忠於自己。這是上帝給他們的尊嚴。」
社會上,同志和宗教兩個陣形壁疊分明,各自使喚彷彿來自兩個星球的思考系統和語言,激烈碰撞,硝煙處處。但在同一屋簷下,在一對性向迥異的孿生兒身上,神奇的事情卻發生了。渾水中的渣滓慢慢沉澱,那水淨化出來後,清澄的映照出完完整整的兩個人兩兄弟,而不是他們身上的「罪」。
這對大曹來說,是一個回歸人性的過程──
「他第一次失戀時,我看到他的痛。但宗教隔在我們之間以後,我只看到他的罪。在往後的歷程,我重新視他為一個人,看到他的七情六慾、悲歡離合、他的願望、他希望能實踐的東西、他對生活負責任的態度、他跟某人的關係……原來,他跟我一樣。
「同一屋簷下的經驗是重要基礎,因為我認識這個人很久了。很多人問我,同性戀是否都濫交?我問他,你真的認識一個同志嗎?他們想像不到同志的生活,而且沒有接觸會帶來恐懼,於是在同志身上加諸很多負面聯想,如濫交、如愛滋病等。」
而小曹則從大曹身上,認識基督徒的另一種面貌──
「我一直認為大曹不是典型的基督徒。看到他,我知道原來還有這樣進步的基督徒,對自己信仰的批判、對自己宗教的質問,嚴重得彷彿是一個非信徒在批評別人的宗教那樣。大曹打破了我在中學時代認識的『壞鬼基督徒』形象,他們從不質疑也不提問,心甘命抵。」
媽媽也上街
兩兄弟開始和解,緩和了家中氣氛,曹媽媽鬆一口氣。但是,屬於她的挑戰未完。
2006年7月9日,曹媽媽跟同事在飯堂吃晚飯。來自頭頂的電視機,忽然傳來熟悉的聲音,原來小曹在港台電視節目《鏗鏘集》上現身,侃侃而談自己的同志路。早前他跟媽媽說過,有人上他們家拍攝,但節目播出時,她才知道是這樣的一回事。
記錄片「同志‧戀人」播出後,惹來很多爭議,包括宗教團體動員反對、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「強烈勸喻」、立法會議員動議要求廣管局撤回決定,而小曹後來更透過律師向高等法院提交司法覆核申請,指廣管局的決定是性傾向歧視……不過對於媽媽來說,她當下最大的擔心是︰這樣高調地曝光,身邊的人怎樣看?
「他站得那麼前,對我來說是一種壓力。那時我常問他,你這樣做為啥來?我可以支持、可以接受、可以認同,但你知我知不就成了嗎?為什麼要那麼多人知?」
當晚在飯堂裡,她戰戰兢兢地跟同事繼續吃飯,大家都不知道那就是她的兒子。然後鏡頭掃到她家的鋼琴,自己的相片剛好擺在上面,曹媽媽心頭一顫。還好沒被認出,而且周遭的討論還算正面。那頓飯,曹媽媽吃得內心翻騰。
翌日早上,小曹的婆婆打電話來,問曹媽媽︰「昨晚你有沒有看電視?小曹的事你知道嗎?」曹媽媽說︰「我知道。」小曹婆婆說︰「哦……你知道就沒事了。」語氣輕描淡寫。「她擔心的是我」,曹媽媽說。
小曹說︰「其實婆婆一早便知了。唸大學時,她上來煮飯,會問大曹︰你會不會結婚?卻問我︰阿媽知不知道你心意?」那是來自老一輩的,沒宣之於口的心水清和體貼。
連老人家這關也過了,曹媽媽的心結解下不少。接下來,小曹帶她參加同志講座和聚會,把她愈拉愈前。「就這樣開始在同志社群裡的『小曹媽』的身份。」她說着,笑了。
小曹的想法很簡單︰「我覺得自己在做的事情很有意義,但是阿媽說我在做小丑,我想給自己平反,最好的方法是向她介紹這個組織是怎樣的?有什麼人?談什麼議題?」
那是連串震撼教育。第一次上女同學社前(一個實行性小眾公共教育的組織),小曹特地向媽媽解說,聚會上有跨性別人士,別怕。曹媽媽果然發現,他們不單看起來像女人,還比很多女人都要溫柔細心,但她不感到突兀,也沒有心生抗拒。後來,她還在香港和台灣參與同志遊行,身處隊伍當中,看到路人熱烈地揮手回應,感覺很好。「他們的世界原來可以這樣。異性戀、同性戀、跨性別都好,大家都是人,最好一視同仁。」她說。
小曹還把媽媽帶到家長組裡去了,「我勸了她幾回,說她的經驗或者能影響另一個人的人生。她半推半就來了。」我記得在小組裡,頭一遭見到曹媽媽的情景︰一個瘦削身影氣急敗壞的抓着飯盒衝入房間,說不好意思剛下班趕來遲到了,然後邊拿着膠匙,邊神情自若的參與討論,偶爾來點直率回應或發問,彷彿把爸爸媽媽的苦水都看成家常便飯。這帶來某種「定心丸」似的力量。後來社工告訴我,有些家長答應出席前,會特地問明曹媽媽那次會否現身。
「沒想過她這樣叻。」聽着,小曹說。
對於家長,曹媽媽的經驗之談是︰總要慢慢接受,「但是子女也要做些事,告訴爸爸媽媽你們在做什麼、未來日子怎打算,不要令他們擔心,還要給他們時間接受。大家都要作些犧牲。」
至於她對他們仨的願望──「未來我一定會先走,看不到。最重要是他們兩兄弟和諧,互相扶持。即使身邊有另一個人,兄弟關係永不磨滅。要珍惜,世界萬變,親情不變。」
如果有一日小曹要跟男朋友結婚──
曹媽媽伸出手來,說︰「給我一張囍帖。」
大曹搶着說︰「我來證婚。」
小曹繼續嘴上不饒人,說︰「為什麼要你來證婚?」
曹媽媽沒好氣地說︰「長兄為父嘛,早你五分鐘,讓他啦讓他啦……」